董事會職責
董事會首要責任是監督公司之法令遵循、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審閱營運及財務目標。為達善盡監督之責,董事會亦成立了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隸屬於委員會之成員具有專業能力及資格。
經營團隊之績效、經理人與會計師任免及重要決議事項也是董事會的職責,為創造股東最大利益。
董事簡歷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學經歷 |
董事長 |
愛普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陳文良 |
民國 113.01.31 |
美國耶魯大學應用物理博士 |
董事 |
陳燦榮 |
民國 112.05.24 |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萊分校電子工程碩士 |
董事 |
孟慶達 |
民國112.05.24 |
新墨西哥州大學電子工程碩士 |
董事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 法人代表:林秀哲 |
民國 112.05.24 |
康乃爾大學資訊工程碩士 |
董事 | 洪維澤 | 民國113.05.24 |
清華大學經濟系學士 |
獨立董事 |
江志烽 |
民國 112.05.24 |
淡江大學會計系學士 |
獨立董事 |
畢祖明 |
民國112.05.24 |
中山大學財務管理研究所碩士 |
獨立董事 |
彭協如 |
民國 112.05.24 |
交通大學高階管理學碩士 |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由全體董事成員評估董事會整體運作情形,並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每年執行一次 | 112/1/1~112/12/31 |
1.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 2.審計委員會 3.薪資報酬委員會 |
內部自評 |
註1&註2 |
每三年執行一次 | 112/1/1~112/12/31 | 董事會 | 外部專家評估 | 註3 |
註1:董事會績效評估: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包含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註2:112 年度之董事會評估結果、個別董事成員評估結果、審計委員會評估結果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結果分別為「優」、「優」、「優」及「優」。
註3:本公司112年8月委託外部機構財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執行112年度(112.01.01~112.12.31)董事會績效評估,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為獨立、專業的董事會績效評估機構,且該機構及評估委員與本公司並無業務往來,該機構委派評估專家四位(執行委員暨召集人 劉鎮圖先生、執行委員 蘇裕惠女士、評量主任 蔡宜芳女士、評量專員 宋宜靜女士)分別就董事會之組成、董事會之指導、董事會之授權、董事會之監督、董事會之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及其他等8大構面,以線上開放式問卷填答與視訊訪談(與董事長、總經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薪酬委員會召集人、公司治理主管、內部稽核主管訪談)之方式進行評核,並於113年1月23日提出評估報告,本公司在113年2月29日董事會報告結果並尋求改進。該機構總評、建議事項及本公司改善措施如下:
總評:
1.貴公司董事會議事氛圍開明,董事長重視集思廣益之議事文化,充分尊重董事會成員意見,並透過各種場合(包括早餐會)與董事溝通並凝聚共識,以提高董事會之議事效率。
2.貴公司董事會七席董事中有三席獨立董事,董事會成員分別具有半導體產業、電子電機、經營管理、財務會計等領域之專長,整體董事會具多元才能組合,符合公司營運發展所需。獨立董事對於公司中長期的定位與目標均有明確認知且與經營團隊有相當共識,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建言與監督功能。
3.貴公司薪酬委員會因應產業環境變化、公司發展需求,關注人才培訓與人才留任相關議題,並適時給予公司適當建議,提醒公司深入研討薪酬制度與應對政策,充分發揮薪酬委員會之職能。
建議事項及本公司改善措施:
項次 | 建議事項 | 本公司改善措施 |
1 | 董事專業與性別多元為良好公司治理發展的趨勢,貴公司目前董事會成員均為男性,建議於任命新董事時宜考慮增聘女性董事成員,以增進董事會多元性。此外,建議貴公司可進一步制訂「初任董事講習制度」,(例如:提供必要文件、安排專人簡報公司概況與產業趨勢、實地參訪、以及與重要管理階層座談等方式),協助新任董事儘速掌握公司經營狀況,以利其履行董事職責。 | 本公司女性董事人選之作業,同時考量公司產業特性、專業性及公司治理等需求,目前正在尋找適合人選中,作業時間將能符合法規之規定,預計於第七屆董事會(05/2026-05/2029)任期達成。 |
2 | 建議貴公司研議建置隸屬董事會層級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會負責統籌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方向暨具體推動計畫之督導,以提高貴公司各單位間針對企業永續、社會責任相關策略與行動之溝通與執行綜效。 | 預計於第七屆董事會任期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 |
3 | 貴公司已訂有「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勞辦法」,該辦法將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及經理人薪酬結構合併規範。惟董事與經理人之角色、職責及評核不同,建議貴公司考量將董事與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酬勞制度分別規範之可行性。 | 公司將在2024年依董事與經理人職責、績效評估與薪資酬勞制度之不同,分別訂定薪資酬勞辦法。 |
4 | 貴公司網站目前揭露由稽核主管收信之檢舉信箱,建議貴公司所設置之檢舉信箱,接收舉報時宜由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同步接收,進一步強化吹哨者機制之功能。 | 考量資訊安全,避免重要資訊外漏,公司將在2024年研擬於內部作業環境設置獨立董事電子郵箱,可以同步接收檢舉信件。 |
註4:上述內部自評結果及外部專家評估結果已於113年2月29日董事會上報告。